您当前位置:   教师资格证   /  笔试备考   /  综合素质   /  教师资格考试考点梳理--小学综合素质

教师资格考试考点梳理--小学综合素质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18-08-21

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免费咨询可以加微信:laoshiok22

学生在校园内需要被负责,学校应保障学生的安全,建立健全的安全机制,不得有违反法律条例行为,教师应遵守职业行为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三章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不以盈利为目的】

【设立条件】第二十六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七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学校权利】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学校义务】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选择报考教师资格证考试的你对这些知识点记住了多少呢?一定要坚持下去呦!微信关注“师大教科文教育”,微博关注“师大教科文教师教育”,这里汇集了最新资讯、教师资格证备考干货、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免费直播课程等等,更多精彩活动等你来参加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