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合格的人民教师应该熟悉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要求,熟悉教师的职业特点,理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一句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一、学校保护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大家都记住了多少呢?赶紧偷偷背下来,教师资格证考试不犯愁!微信关注“师大教科文教育”,微博关注“师大教科文教师教育”,这里汇集了最新资讯、教师资格证备考干货、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免费直播课程等等,更多精彩活动等你来参加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