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公约
一位合格的人民教师应该熟悉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要求,熟悉教师的职业特点,理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一句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13条
1.儿童应有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此项权利应包括通过口头、书面或印刷、艺术形式或儿童所选择的任何其它媒介,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仁慈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
2.此项权利的行使可受某些制约,但这些制约仅限于法律所规定并有必要:
(a)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名誉;或
(b)保护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
第16条
1.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其荣誉和名誉不受非法攻击。
2.儿童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类干涉或攻击。
第28条
1.缔约国认识到儿童有受教育的权利,在机会均等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此项权利,缔约国尤应:
(a)尽力实现全面的义务免费小学教育;
(b)鼓励发展不同形式的中学教育,包括普通和职业教育,使所有儿童均能享有和接受这种教育,并采取适当措施,诸如实行免费教育和对有需要的人提供津贴;
(c)根据能力尽可能使所有人享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d)使所有儿童均能得到教育和职业方面的信息和指导;
(e)采取措施鼓励学生按时出勤和降低辍学率。
2.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学校执行纪律的方式符合儿童的人格尊严及本公约的规定。
大家都记住了多少呢?赶紧偷偷背下来,教师资格证考试不犯愁!微信关注“师大教科文教育”,微博关注“师大教科文教师教育”,这里汇集了最新资讯、教师资格证备考干货、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免费直播课程等等,更多精彩活动等你来参加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