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范围
我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我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并由我校或人才派遣机构缴纳社会保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在我校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六)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二、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7月10日至7月13日,宣传发动阶段。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起草并下发我校2020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要求各二级单位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7月13日下午4点30分在人事处B319会议室召开拟申报人员申报流程培训会。
(二)7月13日至7月17日,申请人网上报名。请在报名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请。在指定时间段以外申请不予受理。
(三)7月16日,申报人员请至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盐城市亭湖区中亭路66号)进行统一体格检查。
(四)9月9日,我校组织申报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五)9月9日,申报人员将材料送至人事处培考科(新校区行政楼B300)进行现场确认。
(六)9月18日前,召开专家委员会审核确认认定教师资格名单。
(七)9月21日-9月25日,公示名单。
(八)9月27日-9月30日,报送材料至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三、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流程严密。各二级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我校统一部署和有关政策精神进行广泛宣传。
现场确认地址:人事处培养考核科(新校区行政楼B300),联系电话:0515-88258051,电子邮箱:yctcppk@126.com。
人事处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