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毕业生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通州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区教委现开展2018年面向毕业生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402人,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8届毕业生和2017届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2017年、2018年毕业且未就业的北京生源留学生。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四)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考教师岗位的,上岗前应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七)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市常住户口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在校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无补考记录,且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并符合相关回避原则。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审核资格的方式。
2.须本人亲自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报考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9日—20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
各招聘单位,具体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1。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通州区教委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打印一份(手工填写报名表无效),并粘贴1寸彩色免冠照片,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如为学校集体户,需出具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大学英语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2017届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北京生源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专业技能考核
(一)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技能考核。
(二)专业技能考核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三)专业技能考核时间6月22—28日,具体以招聘单位下发的专业技能考核通知为准。
(四)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主要从职业取向、知识背景、气质形象、组织能力、语言能力、教材驾驭能力等方面,通过面试和试讲相结合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
(五)考生于6月29日前到应聘单位查询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考察拟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统一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jtz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安排参加招聘,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三)考生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具体服务期限由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附件:
1.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面向毕业生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2.通州区教委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