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调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县内公开考调教师66名。具体岗位见《2020年上半年面向县内公开考调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
本次考调面向县内在编在职教师,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面向幼儿园教师,高中教师岗位面向高中教师,其余岗位面向中小学教师。
三、考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幼儿教师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余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均以档案专审核定的出生日期为准。
3.学历及专业:幼儿园、小学教师岗位及体育教练岗位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余岗位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否则须任教(从事)报考该学科(岗位)3学年及以上。
4.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岗位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岗位须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岗位须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体育教练不作要求。
5.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考报考。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计算至2020年8月31日)的。
2.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组织尚未做出结论的。
3.近5年受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处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近5年(截至2020年4月30日)出现1个年段内累计事假15个工作日以上(跨年段的累计在下一年段的首月,下同)、或累计病假21个工作日以上、或有旷工行为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8日-5月9日的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地点设在教育局人事股。
报名资料包括:
(1)《犍为县公开考调教师报名信息表》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见附件2);
(2)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不对口的还需提供近3学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其封面、第1、2、3、4页的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1日-5月13日
2.资格审查方式:教育局根据考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报考人员提供补充材料。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及时在犍为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根据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核。
(三)考核
原则上为综合测试和微型课教学考核,其中幼儿教师岗位综合测试项目为幼儿教师基本功,艺术、体育教师(教练)岗位综合测试项目为专业技能,统一考试科目教师岗位综合测试项目为学科综合知识考试。详见《犍为县面向县内公开考调教师考核大纲(试行)》(附件3)
考核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50%+微型课教学考核成绩×50%。综合测试成绩为各岗位综合测试项目得分之和,总分为100分,各项目分值见《犍为县面向县内公开考调教师考核大纲(试行)》(附件3);微型课教学考核总分为100分。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微型课教学考核环节,微型课教学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综合测试成绩、微型课教学考核成绩、考核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微型课教学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微型课考核成绩也并列的,则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对并列人员进行补充测试,根据补充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
(四)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考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并递补下一名次人员进行考察(本环节只递补1次)。考察时间另行公告。义务教育阶段同一学校同一学科教师有多人报考者,只能有1人(得分最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考调的,进入下一环节;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进入下一环节,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未作出结论的,取消考调资格,并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次人员(本环节只递补1次)。
(六)选择岗位
同一学科岗位,按考核总成绩高低进行岗位选择。
(七)试用
所有考调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2020年9月-11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核不合格则退回原学校安排工作。
试用期间,由原学校按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等级予以聘任,乡镇工作补贴和义务阶段农村教师补贴按考调学校(单位)标准执行。
(八)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正式调入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1.在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中,凡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相关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2.凡在考调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在考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犍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犍为县监察委员会:4221259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4082938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考调工作由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考调公告及后续信息均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犍为教育信息专栏同步转载,报考者应密切关注且保持本人通讯畅通,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的考调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考调的教师按照《犍为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犍为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犍教发〔2020〕5号)进行管理。
咨询电话: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4222295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51503
犍为县教育局:4239710
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qianwei.gov.cn/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