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师德高尚,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胜任所任教学段学科的循环教学;
3.具有任教学科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4.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在62周岁以下(195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5.曾获得海安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荣誉(或专业)称号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选聘学段学科
东兰县国清中学(3名):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或化学
东兰县高级中学(3名):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或化学
三、聘用期限
三年,自2020年8月1日起,2023年7月31日止。
四、待遇
1.任教期间,聘用教师按月享受生活补助,标准为其在海安退休前一个月的工资和各项津补贴之和。生活补助从至东兰开展工作当月算起,至工作结束之月止。
2.任教期间,东兰县为聘用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每位聘用人员每年寒暑假及国庆长假回乡探亲差旅费实报实销,聘用人员的住房(按每人30平方米以上)、办公桌椅、床架等由相关学校负责提供。
3.任教期间,聘用人员的子女要求到东兰就读的,由东兰县教育局协调办理落户手续,就读、升学视同本地教师子女对待。
五、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3日,报名地点为海安市教体局(宁海南路24号)人事科210室,咨询电话88935369。
2.报名材料
①申请表
②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退休证书、主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按选聘条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
②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③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拟聘用对象将采用一定的方式择优确定。选聘结果将于8月初通过电话告知每位应聘人员,请所有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2.东兰县国清中学和东兰县高级中学分别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本《公告》由东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兰县教育局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