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结构合理、解决急需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选调人数及学科见附件
三、选调范围
城区初中为全县农村完全中学初中部、各乡(镇)独立初中在职公办教师;城区小学为农村完全中学初中部、各乡(镇)独立初中、学区、威戎小学在职公办教师;城区幼儿园为农村完全中学初中部、各乡(镇)独立初中、学区、威戎小学在职公办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和民生实事项目服务期未转正人员、县管科级干部、独立初中校长不属选调范围。
四、报名条件
参与报名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身体健康。幼儿园教师年龄35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保育员年龄35岁以上(1985年7月1日以前出生),年龄确定以身份证为准,有音乐、美术等专业特长。
2.教龄:三年及以上(2017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教龄确定以本人档案为准。
3.学历及资格:城区初中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城区小学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城区幼儿园为中师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4.年度考核:自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获奖情况:2014年7月1日以来,在工作岗位上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者(初中书法岗位、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岗位不做获奖要求):
①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奖励或教育教学单项奖;
②获得县政府或县教育局授予的“教学标兵”;或获得县教育局授予的“优秀教师”、“课改先进个人”等称号;或获得县教育局组织的课堂赛讲三等奖及以上等次。
③体育、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师获得过省、市、县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应专业领域表彰奖励一次及以上。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教育教学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式
初中、小学:选调按照个人业绩考核、教育理论知识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个人业绩占20%,教育理论知识测试(包括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理论知识、课程标准)占30%,面试成绩占50%,面试包括试讲和说课(其中文化课类学科试讲占30分、说课占20分;音乐、体育、美术、书法学科试讲占20分,专业素质测试占30分)。按照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个人业绩×20%+教育理论知识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分学科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综合得分并列时,按教育理论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依次择优确定。
幼儿园:选调按照教育理论知识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教育理论知识测试(包括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理论知识)占30%,面试成绩占70%(其中综合素质测试占40分,专业技能占30分)。按照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教育理论知识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综合得分并列时,教育理论知识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调。
(一)个人业绩
1.获奖得分
2014年7月1日以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省委、省政府教育教学综合表彰奖励(包括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省园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等)计25分,其他教育教学单项奖计20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教育教学综合表彰奖励(包括市委、市政府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平凉名师、十佳先进等)计20分,其他教育教学单项奖计15分;获得县委、县政府教育教学综合表彰奖励(包括县委、县政府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计15分。
2014年7月1日以来,因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获得省教育厅“学科带头人”称号的计20分、“青年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称号的计15分、“农村骨干教师”称号的计10分;获得市教育局“学科带头人”称号的计15分、“骨干教师”称号的计10分、“农村骨干教师”称号的计5分;获得县教育局“骨干教师”称号的计5分、“农村骨干教师”称号的计2分。
2014年7月1日以来,获得县委、县政府或者县教育局表彰的“教学标兵”计20分;获得县教育局表彰的“优秀教师”、“课改先进个人”分别计15分。
2014年7月1日以来,在县教育局组织参与或申报的各级教学实录评比活动中,获得省教科所、省教育学会(包括中央电教馆、中国电视教育协会、“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分、8分、6分;获得省教科所组织的课堂赛讲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3分、10分;获得市教育局组织的课堂赛讲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3分、10分、7分;获得县教育局组织的课堂赛讲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分、7分、5分。
2014年7月1日以来,在县教育局组织参与或申报的各类课题鉴定中,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教育教学方面优秀、良好、通过等次的课题分别计10分、8分、6分,参与人分别计6分、5分、4分;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教育教学方面优秀、良好、通过等次的课题分别计8分、6分、4分,参与人分别计5分、4分、3分;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验收的教育教学方面优秀、良好、通过等次的课题分别计6分、4分、2分,参与人分别计3分、2分、1分。
2014年7月1日以来,个人所任学科在全县中考综合评比中,排名1至10名的科任教师依次加10分至1分(仅限选调初中岗位的教师)。
2014年7月1日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体育学科教师获得省、市和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体育教师”分别计20、15、12分,“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分别计15、12、10分;获得省、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体育教师”分别计12、10、8分,“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分别计10、8、6分。
2014年7月1日以来,在工作岗位上,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岗位教师获得省、市、县党委、政府相应专业表彰奖励的分别计20、15、12分;获得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相应专业表彰奖励的分别计12、10、8分。
以上获奖在同一年度的,只取最高分值奖项,不同年度的奖项可累加计算。
2.年度考核得分
2014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获得优秀等次的,每次计4分,可累加。
个人业绩得分等于获奖得分与年度考核得分之和,个人业绩得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二)教育理论知识测试
组织所有资格审查合格教师进行基础教育理论知识闭卷考试,初中、小学考试内容为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理论知识、课程标准,幼儿园考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理论知识,满分100分。
(三)面试
初中、小学面试包括试讲和说课,幼儿园面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展示。重点考查应试者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口语表达、仪表仪态、心理素质、个人特长和发展潜质等方面。最终得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值的办法计算。
选调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岗位需求人数时,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总成绩80%的人员不予选调。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0年8月8日-1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小学教师持相关证件在本人任教单位报名,各单位将报名信息汇总后指派专人上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2.报名提交材料
参与报名的教师每人准备一个档案袋,在档案袋的封面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学科、所在单位、证件名称等信息,内装下列材料:
(1)所在单位出具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报考证明。内容包括:①任教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②当年任教学科;③在校综合表现;④是否有党纪政纪处分。
(2)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获奖证书、年度考核结果通知册等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要求:JPG或JPEG格式,100KB以下,尺寸33×48mm,像素390×567px,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4)报名人员填写的《静宁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选调条件,查验各类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教育理论知识测试
教育理论知识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初中、小学文化课类
语文等8个文化课类和信息技术学科面试形式为试讲和说课,满分为50分。初中试讲内容为初中各年级课程、小学为一至六年级课程,试讲成绩为30分,时间为10分钟;说课根据试讲所抽题目内容,从课标、教材、学生、教法、训练、环节等方面进行阐述,说课成绩为20分,时间为5分钟。试讲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统一提供。面试分学科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试讲前随机抽取试题,试讲结束后开始说课。未按规定进行试讲和说课,均不得分。
2.初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和书法学科
初中体育学科、书法学科,小学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面试包括专业课试讲和专业素质测试两个方面,满分为50分,其中专业课试讲占20分,专业素质测试占30分。专业课试讲内容为初中七至八年级、小学一至六年级课程,所需教材由教育局统一提供,试讲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试讲前10分钟随机抽取试题,试讲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内。试讲结束后,进行个人专业素质测试,应试者根据报考岗位特点自选三项(书法岗位自选三项中两项必须为硬、毛笔书法)进行展示,每项10分。专业素质测试在应试者完成试讲后进行,应试者先向考官汇报展示项目,随后依次进行展示,累计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
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面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评(包括说课)和专业技能两个方面。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包括说课)内容为幼儿园五大领域课程,重点考查仪表仪态、口语表达和保教能力;专业技能由应试者在舞蹈、声乐、器乐演奏、简笔画等四个项目中自选三项进行展示(保育员自选两项)。面试满分为7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包括说课)40分,专业技能30分(幼儿园教师自选三项,每项10分;保育员面自选两项,每项15分);面试形式: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幼儿园教师面试时间划分:综合素质测评(包括说课)10分钟,专业技能6分钟(自选三项,每项2分钟),共计16分钟,面试过程控制在18分钟内完成;保育员面试时间划分:综合素质测评(包括说课)10分钟,专业技能4分钟(自选两项,每项2分钟),共计14分钟,面试过程控制在15分钟内完成。综合素质测评采用问答式,由应试者现场抽题并按要求作答;舞蹈为现场表演,伴奏音乐由应试者以U盘形式提供,如遇故障,可进行无伴奏表演;声乐为清唱;器乐演奏所需乐器除现场提供电钢琴和手风琴外,个人所需其他乐器均自带;简笔画现场用粉笔在黑板作画。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根据最终得分按选调岗位排名,对拟选调人员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规定项目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最终得分依次递补。
(六)公布综合成绩,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汇总后的综合成绩,对照岗位需求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静宁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政府审定,按程序发文办理调动手续。
静宁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