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并乐于从事幼教事业,有较高专业素养,工作责任心强,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5年与溧阳市教育局签订了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三)达到毕业要求,取得5年制专科毕业证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实行“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措施,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需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
(五)其它要求:
1.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需提前完成“苏康码”的申领(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尽量减少外出和参加聚餐活动。考前14天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报名、考试:有高、中风险地区和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有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有境外归来、疫情重点地区的发热人员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接触史;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有上述情况。
2.报考人员在参加报名、考试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报名办公室、考点。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在室内或近距离接触时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报名、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呕吐等症状,需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二、报名初审
报考人员可通过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溧阳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8:30-11:00;
(二)报名地点: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与溧阳市教育局签订的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等原件与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正面证件照片1张,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
(四)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
本次定向招聘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分值为60分,其中弹唱、绘画、舞蹈各20分。
1.弹唱:自弹自唱,演奏时间2—3分钟(乐器限于钢琴,现场抽签曲目,准备5分钟)。
2.绘画:为指定的故事配教学插图。画种不限,选手自备绘画器具,不带参考资料,现场提供4k素描纸。(30分钟完成)。
3.舞蹈:自选舞蹈展示,时间为3分钟(伴奏带自备)。
(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根据提供课题自行设计教学活动,进行模拟上课,时间10分钟以内。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分值为4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的总和,合格线为60分。
(四)考试考核的时间为8月22日,具体考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溧阳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五、选岗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成绩相同抽签决定顺序)进行一次性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幼儿园的幼儿教师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选岗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须在农村公办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不少于五年。
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定向招聘考试、不参加选岗、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28084(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19-12388
九、本公告由溧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溧阳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