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5日至2002年8月15日(含)期间出生);
教师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5日至2002年8月15日(含)期间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岗位信息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所在院校出具证明,可以报考。国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招考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的,以本科以上学历报考需具备相应学位,并且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专业应相一致;
8.招考岗位明确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是指2020年8月15日之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2019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9.报考教师岗位根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报名再考证,但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
10.招考岗位明确要求为本市、县(市)区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应于2020年8月15日(含)前迁入,〔含本市、县(市)区生源2020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8.铁岭市域内在编在岗公办教师不得报考;
考生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tieling.gov.cn,下同)。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要对照自身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选择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9:00-2020年9月4日24:00
(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2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部门根据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前提出审查意见。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报名确认网上缴费。本次招聘考试收取考试报名费50元。
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9:00至9月5日24:00前重新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缴费成功后,于笔试日期前一周内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
三、笔试
笔试时间:关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医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生理学、人体解剖学、诊断学、药理学、病理学、医学伦理学等;综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铁岭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2(教师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部门要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等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复审时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教师岗位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一)体检
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各项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各岗位咨询电话如下:
综合岗位咨询电话:024-74849616024-74847960
(市委党校、日报社)岗位咨询电话:024-74843423
教师岗位咨询电话:024-74962030,024-74962031
医生岗位咨询电话:024-72683510
铁岭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5日